申请香港特区学生签证流程,赶紧收藏~

2022-07-19 19:01发布

  

  申请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办法

  1. 填妥香港特区"来港就读申请表"(由申请来港就读之学生填写)正本 ID995(A),并贴上近照.填表前,请先细阅"来港就读入境指南".

  2. 提交下列文件的复印本(切勿投递正本.所有文件一旦投递,概不退还):

   申请人(即学生)的旅行证件,必须载有个人数据、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

  申请人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地居民适用)

  申请人的澳门身份证(澳门居民适用)

  申请人的台湾户籍和台湾身份证(台湾居民适用)

  本校发出的录取入学通知书(紧记保留原件并随身携带入境)

  经学生签署确认接受本校录取之回条(紧记将原件直接投寄本校招生处)

  最近经济证明文件(如:银行储蓄存折证明、家庭或个人收入、税款收据、资产证明等).如由他人提供经济支持,必须附上由该名经济担保人签署的书面声明(范本可从内地及对外事务处网页下载),声明内文包括:

  (1)经济担保人与学生之关系、(2)承诺会承担该名学生在港学习及生活费用、(3)经济担保人的联络方式(电话、电邮),并附上(4)与学生关系证明文件

  § 按香港入境规定,未满18岁的学生,必须附有父母同意书,同意由在港亲友担任监护人.如需本校担任在港监护人,必须附上"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父母同意书",授权香港城市大学作为学生在港学习期间未满18岁前的监护人,并在上面签名

  § 18岁以下的申请人必须出示在港住所证明(已正式申请并获准安排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可在ID995(A)表格上有关栏目填报香港九龙塘香港城市大学学生宿舍为香港住址.其它不住校的学生,请在该栏填报在香港的校外居所地址,并提供住址证明)

  3. 支付申请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费及邮递费用,合共港币360元(内含港币160元签证费,由香港特区政府征收,本校代转).缴费方法见"要求签证担保及学生同意书"内文.

  4. 申请人必须填妥"要求签证担保及学生同意书",连同填妥后的签证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尽快在校方指定期限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本校内地及对外事务处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香港城市大学桃源楼二座二楼内地及对外事务处).本校收到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后,会签发"来港就读(保证人) 申请表"(即ID995(B)表格),并将申请送交入境事务处审批.

  5. 办理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一般需时六周.签证/进入许可批出后,本校会代为领取证件,并用特快专递寄给学生本人.

  6. 来自中国内地的学生在收到香港特区学生进入许可后,应当随即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香港签注".

  7. 取得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后,必须将签证/进入许可(证件背面具粘贴功能)妥善贴在有效的旅行证件内(护照、内地居民之往来港澳通行证),并且在入境时向当值官员出示签证/进入许可,获盖章后,方为有效.

  注意事项:

  1. 在处理有关入境申请时,香港入境事务处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数据. 2. 根据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凡持有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进入本港的非本地人士,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 必须在指定的学校就读,所修读的课程亦必须事先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

  未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书面批准之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聘雇工作和学生实习工作,毋论该等工作是否涉及报酬;同时亦不得进行个人或合伙经营事业.(注意:学生如欲参与义务工作,亦必须 事先通报入境事务处处长.)

  3. 申请并持有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并且遵守有关的签证规定和条例,乃学生本人的责任.

  4. 除事先获准来港修读兼读制修课式硕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外,所有非本地学生,必须确保在本校修读期间,其全日制学习之修读模式及学生身份不变.学生如因转校,或者在本校的全日制学生身份和学习模式有变,本校有权通知香港入境事务处,亦有权撤销有关的签证担保.

  5. 已具有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有效的工作签证、受养人签证或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有别于"香港身份证")的人士,毋须另外申请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一般而言,持工作签证来港的非本地人士,只可修读兼读制修课式硕士学位课程.工作签证持有人应事先向入境事务处查询有关之签证规定.)

  6. 凡文件不全或未缴付签证费及邮费者,本校将无法协助处理有关的签证申请.其中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本校恕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