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是否要参加 一定時數 的社會服務 或 義務工作?
本帖最後由 dsedse 於 14-10-30 19:56 編輯
問1︰根據最新的課時安排建議,學校如何分配「其他學習經歷」五個範疇內的課時比例?
答1︰「其他學習經歷」的五個範疇的課時比例安排,建議由學校按其校本情況及專業判斷自行決定。然而,學校領導人及教師在規劃校本「其他學習經歷」課程時,仍應參考《高中課程指引第5A冊》所提及的主導原則及推行模式(例如:以學生為本及考慮學生參與機會的原則,推行有組織的藝術學習時段是推行藝術發展的重要模式;規劃在時間表中的體育課應是體育發展的主要部分等),均衡發展五個範疇。此外,學校應將課堂以內及以外的學習時間一併考慮在規劃「其他學習經歷」整體課時內,以便作出全面的規劃。 (至頁頂 )
問2︰ 目前大部分學校已提供不少於15%的課時,以推展「其他學習經歷」。教育局的新建議,是否鼓勵學校減少發展學生全人教育的機會?
答2︰「其他學習經歷」的目的在促進全人發展,在「重質不重量」的原則下,強調優質化的學習。我們深信,堅守「有反思才有學習」的原則,比「充塞時數、為做而做」的活動更能有效地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
最新的建議有助學校因應學生的發展需要,設定合適的課時比例,使學生有更大空間發展其他比賽/活動的經驗和成就,發揮所長,爭取理想表現。 (至頁頂 )
問3︰ 如以校本自決方法安排「其他學習經歷」的五個範疇的課時比例,學校可否刪減部分體育課堂?
答3︰在進行校本課程的檢討和修訂時,學校應建基在現有的優勢,持續發展「其他學習經歷」的五個範疇。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指引》(2002),在推行德、智、體、群、美五育的全人發展及終身學習的大前提下,體育成為學校課程中八個學習領域及五種基要的學習經歷之一。因此,在《體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2002)*及《體育學習領域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2007)^中,也列明學校課程應包含不少於5%的體育課。有見及此,學校應提供適切及足夠的體育課堂,以培育學生在體育方面的發展。
* 請參考《體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頁1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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