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受养人能否获得留港资格?

2022-05-05 11:45发布

1条回答
断章取忆
1楼 · 2022-05-05 14:35.采纳回答

  一、保证人如果为以下情况,可以携带自己的配偶以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来港。

  1、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的身份);

  2、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

  3、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人士(注:该计划在2015年1月15号已停止);4、优才人才入境人士;5、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第二代计划来港的人士。

  二、保证人如果为如果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可以携带其配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以及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来港居留。

  根据政策,如申请人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及原有受养人政策各项资格准则,包括能与保证人提供合理关系证明、无已知不良记录,以及保证人能够维持其在港生活条件在基本水平以上,并提供适当居所,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处长会考虑批准其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居留。

  特区政府入境处将根据新政策处理尚未完成的申请和新申请。针对早前根据特区政府入境处过渡安排而获准在港逗留人士,有关准许继续有效,其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特区政府入境处将按新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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